Thursday, July 21, 2011

Lomo Q & A - 2

问:我刚买了生平第一架film camera, Holga 135bc....想请问, Kodak Ultramax, 这个胶卷, 适合在室内还是室外呢?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闪光灯?

ok, 首先...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胶卷load下去拍就对了。

爽爽拍一下室内,爽爽拍一下室外。这个不闪,那个闪。

心情好就来个五连拍。心情不好就什么都不要拍。

然后,拿去冲洗。

之后你就会发现,有的照片可以看,有的完全不可以看。幸运的话都可以看,不过最可能发生的是全部都不可以看。

不是太暗,就是太亮,不然就是糊掉,或者跑焦。

然后你就会开始珍惜那些拍得还可以看的,

然后你就会开始思考为什么这么多照片拍坏了,

然后你就会开始上网搜索什么是光圈,什么是快门,什么是胶卷的感光度,

然后你就会开始钻研它们之间的关系。

然后下一次再拍照的时候你就会特别留意周遭的环境,光线,相机的设定。

然后你就会发现每次按下快门的瞬间都是一项挑战。

然后你就会发现你超级期待照片冲洗出来的结果。

然后你就会发现你拍的照片变美了。

然后你就会发现你更加珍惜你的照片了。

最后你就会发现,原来lomo是那么的美妙。

Wednesday, July 20, 2011

Lomo Q & A

一路玩lomo大概一年了。听到身边朋友有不少提问。现在一次过回答到完,以后直接引述这个部落格就行了。


问:为什么你会玩lomo?

话说有一天我走在路上时不小心踢到一个茶壶。当我捡起来看的时候,壶嘴突然冒起一阵青烟。里面跳出了个美女神仙对我说:

“玩lomo是你的宿命”。

“哦~”我两眼发楞的说。

接着她又跳回茶壶里了。从此我就开始玩lomo了。


问:为什么喜欢玩film?Digital相机不是很好用吗?还要拿去冲洗很麻烦咧~
喜欢吃榴莲和喜欢吃橙是两回事。榴莲有刺又很难打开,但是就是有一批忠实的支持者。对于不喜欢榴莲的人来说,他们是不会欣赏榴莲的那独特味道的。其实橙也不错啊,侍奉先人,招待客人,连天上玉皇大帝到地下好兄弟们的贡品里都不会少了他。但是就只是一粒橙。你有听说过有人会为了一粒好吃的橙走天涯吗?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喜爱榴莲的人一定会那么做。



问: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买一台塑胶玩具相机?
我买的不是一台相机,是一种lifestyle。



问:为什么要买那么多的相机?
为什么要买那么多镜头?
为什么要买那么多衣服?
为什么要买那么多鞋子?
他们的道理是一样的。



待续...?

Friday, July 08, 2011

自以为是的网络摄影大师

















你觉得这幅摄影作品怎么样?好?还是不好?

堪称网络图库的Flickr里有一个很特别的Group叫做deleteme。取其意就是“删掉我”。这个Group有趣的地方就是如果有人把照片上载到他们的group page里面的话,大家就有权利投票决定是否将该照片删掉。超过15票的话,管理员就会自动把照片删掉。投票删掉照片的原因很多,主要自然是因为不好看或不具审美价值。

那么我说的这些跟上面那张照片有什么关系呢?

它被大家投了“删除”票。

如果是一张极为寻常的照片被删掉的话,我应该不会在这里大作文章了。但是这却是由街头摄影大师,或许应该说是始祖的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所拍摄的著名照片之一。(如果不知道他是谁的话,参考我之前的文章和google一下应该就会有答案了)。

对你没有听错,一张大师级的作品被投了删除票而且还被批评得一文不值。以下是一些网友的评价:

太蒙了吧~!
主题是什么啊?
他的相机摇晃了吗?
他对动态摄影的概念有问题。
欧买嘎,他的光圈用错了
他忘了用三脚架吧~
怎么灰蒙蒙的?
好奇怪的构图哦~

一名叫“Mario Bike” 的网友匿名上载了这张作品到deleteme的图库。在很短的时间里这张照片就被投票出局了。当然,网络也在很短的时间内爆发了一场争议。这也随即变成“捍卫经典派”和“自以为是派”之间的战争。


当我看到这则趣闻的时候,我的下巴可是要掉到地上去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嘛~这可是布列松呀!大家似乎已经被数码相制造商们所灌输的“发色要浓郁,阶调要丰富,锐度要利,立体感要足”(谢谢也来写部落格的Dre大的句子)概念催眠得神志不清了。以为有了这些素质才是完美的照片,能拍得出这种照片的人才算是摄影师。

但是在受到激烈的脑震荡过后,我冷静了一下,并稍微作了一些反思。我发现了一些由这则趣闻所带给我的讯息。

1. 这就是现今网络社会上对无知与不负责任发言的完美诠释。
2. 泛滥的数码摄影无形中降低了摄影的艺术价值-艺术被标准化。(我已经准备好被shoot了)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

3. 我们觉得这幅照片好看就因为它是大师的作品? 大师的作品就等于“佳作”?

尤其第3点证明了艺术的主观性质。也证明了一些“捍卫经典派”盲目追求经典的无知想法。总的来说他们比那些捍卫“标准化艺术”的“自以为是”好不了多少。

但是充斥着网络标准化艺术的确实令人担忧。我本身就很不屑那些自以为是,拿着“发色浓郁,阶调丰富,锐度利,立体感足”(再度谢谢Dre大)的照片在网络上到处炫耀的人。那些只能算是拍照,不是摄影。我会赞赏他们的器材,而不是他们的造诣。

看看这个部落格的文章吧。作者可是把现今网络数码摄影现象讽刺得淋漓尽致。

Thursday, July 07, 2011

契机?

很久没有照顾我这个部落格了,没有定期的update,难怪看得人都不多。

不过这也不打紧,写一些东西给自己看,也给有缘人看。这样就可以了。

最近的我又陷入茫然之中,然而人生的道路又开始出现了分岔点。突然间我的面前又多了好几个选择,不想再面对选择的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还是要选择其中一条路来走。

很可笑。

之前做过一些愚蠢的决定,尝到了恶果,也得到了智慧。但像在这个经验就好像恶梦一样纠缠着我。让我的心里又出现了许多矛盾。平凡的生活和无聊的生活几乎是画上等号的。身体里热血与理性就好像水和火一样互不相容。追求平凡生活却又不想在极度无聊的生活里慢慢老死。

我需要一个契机,一个点燃我心中热血的火花。

那会是个什么呢?